blood feud

blood feud

血亲复仇 在早期日耳曼法中,一个被害人的亲属或一个被伤者可以对凶手施以相同的报复,并且死者的亲属可以声明除了实施同态的报复外,没有更多的要求。后来人身赔偿金取代了血亲复仇,当然起初受害方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接受赔偿金或血亲复仇,但一些重罪,如叛国罪,则是不可回赎的,只能被处死刑,且财产也将被充公。人身地位金的数量依死者的地位而定,称「wer」;赔偿金称「wergeld」或「bot」;另外还有因犯罪行为而应向国王或领主交纳的和平金〔wite〕。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Terence,毕业于欧洲顶尖的高级翻译学院,专注翻译各类与房地产与土地使用诉讼有关的法律文件。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