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bble Act

Bubble Act

《泡沫法》 1720年使大批英格兰投资家破产的一次投机狂热——「南海泡沫骗局」〔South Sea Bubble〕促成了本法的制定。1721年制定通过,禁止公司欺诈,规定未经议会授权成立的公司,如果主张享有非个人或合伙所拥有的权力和特权,将被认定为公害〔public nuisance〕。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陈鹏,毕业于一所培养高级翻译以及跨文化事务专家的精英大学,擅长翻译各种与诉讼及争议解决相关的法律文件。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