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les of construction or interpretation 〈英〉解释规则 这些规则不同于法律规则,它们富有弹性,对于法规、契约和其他文件里的短语和词汇的含义不具有约束力,而仅是一种指导。如果这些规则的适用与有关短语和词汇的最合理含义不相符的话,就不能适用。根据这一首要原则,主要的解释规则或准则有:1按普通的、日常的意思解释短语和术语,除非它们是技术性法律用语,有其技术含义;2应结合英语语法规则理解词汇和短语;3它们在其上下文中必须有一致的解释,法规或契约要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并应与相同主题的其他法规和契约相一致;4在法规的解释中,可以考虑其序言、长标题、各节的题目以及目录,但是不考虑旁注、标点及法令之下的短标题或图解或顺序。也可以考虑先前的法律陈述、解释条款的案例、惯例、标准教科书,但是不得考虑国际法、王室特别委员会报告或其他报告、白皮书或议会议事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