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pias ad respondend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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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逮捕令 为逮捕被指控犯有轻罪的人以使其出庭接受传讯〔arraign〕而签发的令状。但在实践中更多使用治安法官签发的逮捕令〔justice’s warrant〕。在英国旧时的普通法诉讼中,在1832年《保释保证法》〔Bail Bonds Act〕颁布前,此种令状被用来开始一般伤害案件的诉讼程序,但它并不实际逮捕被告人,只是要求其出庭并准予提供普通保释保证人〔common bail〕,除非涉讼金额达到一定数目。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Wayne,毕业于一所培养最顶级翻译人才的语言学院,专注翻译各类与调查、政府执法和白领刑事辩护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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