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olene products footnote
〈美〉卡洛林产品公司案脚注指在1938年美国诉卡洛林产品公司案〔United States v. Carolene Products Co.〕中,首席大法官斯通〔Chief Justice Stone〕的意见书的第4个脚注。脚注指出:在美国,法院必须保护「孤立的、单独的少数人」。它体现了法院在维护个人基本权利和利益上的司法能动性〔court activism〕。一些评论者认为,脚注标志着涉及个人权利新的实体上的正当程序〔substantive due process〕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