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riage of goods by air

carriage of goods by air

航空货物运输 以航空器为运载工具进行的货物运输。其中,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基本上由国际条约加以调整。这类国际条约主要包括1929年《华沙公约》〔Warsaw Convention〕、1955年《海牙议定书》〔Hague Protocol〕和1961年《瓜达拉哈拉公约》〔Guadalajara Convention〕。其中《华沙公约》是国际航空运输领域最重要、最基础的条约,后二者是对《华沙公约》的补充和修订。《华沙公约》规定了国际航空运输中适用的标准化单证、承运人对货物灭失和损害的责任及豁免事由和责任限制、索赔与诉讼时效、管辖权等事项。在英国,通过1961年《航空运输法》〔Carriage by Air Act〕将上述前两项条约的内容纳入英国法律。国内航空运输依国内法所规定的条件适用国际规则。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资深译员Gilbert,毕业于美国一流的法学院,专注翻译各种与专利申请和专利组合咨询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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