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cery Court of County Palatine of Lancaster
〈英〉兰开斯特巴拉丁领地大法官法庭 1351年,爱德华三世〔EdwardⅢ〕准予兰开斯特公爵〔Duke of Lancaster〕设立一名大法官〔chancellor〕和大法官法庭〔Court of Chancery〕,并授予其附属于巴拉丁领地的「准王权」。自1399年起,领地开始由君主掌管,但不受国王本人控制。巴拉丁领地保留了大法官法庭,并在巴拉丁领地和公爵领地内设有一名检察总长。在此领地之内,大法官法庭享有与高等法院大法官分庭相同的权力和并行的管辖权,同其他法院之间可以互相转移诉讼案件,上诉案件由上诉法院和上议院受理,1971年并入高等法院。此前直到1873年为止,该领地一直都设有自己的上诉法庭,受理领地内大法官法庭、普通民事诉讼法庭和巡回法庭的上诉案件。现在巴拉丁郡公爵领地的大法官是一个政治职位,它原来的司法功能由他指定的副大法官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