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cery orders

Chancery orders

〈英〉衡平法院诉讼程序规则 指由御前大臣、掌玺大臣或钦差大臣〔Commissioners of the Great Seal〕签发的命令,规定衡平法院的诉讼程序。在理查二世时期,就有一些初步的规则,在培根担任御前大臣的时代及其后任直至1873-1875年《司法组织法》〔Judicature Acts〕实施的时期里,这些规则更趋完整。现由《最高法院规则》〔Rules of Supreme Court〕所取代。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资深译员Chris,毕业于一所培养高级翻译以及跨文化事务专家的精英大学,专注翻译各种与卫星及航天技术诉讼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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