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ster

Chester

〈英〉切斯特 它在征服者威廉时代即为一个巴拉丁郡〔palatine〕,即该郡是享有王权的封建贵族的领地。1830年之前,它拥有自己的巴拉丁法院,但1830年的《法律期限法》〔Law Terms Act〕将威斯敏斯特法院的管辖权扩展至切斯特和威尔士,并取消了切斯特的季审法院〔Court of Session〕和财税法庭〔Court of Exchequer〕以及威尔士的大季审法院〔Court of Great Session〕,将这些法院的管辖权分别移转给设在伦敦的衡平法院和设在威斯敏斯特的财务法院,并规定在切斯特和威尔士设立巡回法庭,与英国其它地方相一致。而唯有兰开斯特〔Lancaster〕和达勒姆〔Durham〕仍拥有巴拉丁法院。 (→palatine) chester (=caster)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William,毕业于法国一流的高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有关农业和食品领域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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