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vil service

civil service

(1)〈英〉文职部门 陆、海、空军以外的所有部门。1968年成立文官事务部〔Civil Service Department〕,从财政部接管了文官事务管理。首相是文官事务大臣,枢密院院长〔Lord President of the Council〕司掌日常工作。该部的常务次长〔Permanent Secretary〕是文职司长〔Head of the Civil Service〕。1981年文官事务部被撤销,其职权转由财政部和内阁办公厅中成立的管理和人事局负责。 (2)〔总称〕文职人员 指受雇于政府部门担任文官的全体人员。 (3)〈美〉文官制 指基于功绩制〔merit system〕而非分赃制〔spoils system〕来确定公职人员的任命和任期的文官制度。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双语律师郭敏,国际知名商学院金融专业,擅长翻译各类与金融衍生品与结构化产品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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