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rk of the Petty Bag

Clerk of the Petty Bag

〈英〉(衡平法院的)小袋文件局书记官 负责记录各郡对调查的回复,填写海关官员〔customers〕、收税官〔gaugers〕、审计官〔controllers〕、量布官〔aulnagers〕的特许状〔patents〕,填写主教选举特许状等。该职位为1879年《最高法院法》〔Supreme Court of Judicature Act〕所废止。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亚明,毕业于欧洲顶尖的高级翻译学院,专注翻译各类与汽车与运输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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