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rk of the Petty Bag

Clerk of the Petty Bag

〈英〉(衡平法院的)小袋文件局书记官 负责记录各郡对调查的回复,填写海关官员〔customers〕、收税官〔gaugers〕、审计官〔controllers〕、量布官〔aulnagers〕的特许状〔patents〕,填写主教选举特许状等。该职位为1879年《最高法院法》〔Supreme Court of Judicature Act〕所废止。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资深译员Gianluca,毕业于亚洲顶尖的高级翻译学院,专注翻译各种与清洁与可再生能源有关的法律文件。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