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rk of the Pipe

Clerk of the Pipe

〈拉〉财务总卷保管 负责保管财务总卷〔Pipe Roll〕,审查郡长〔sheriff〕的账目等。该职位为1833年《罚金法》〔Fines Act〕所废止。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圣强,毕业于一所培养高级翻译以及跨文化事务专家的精英大学,擅长翻译各种与房地产交易及建筑纠纷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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