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rk of the Pipe

Clerk of the Pipe

〈拉〉财务总卷保管 负责保管财务总卷〔Pipe Roll〕,审查郡长〔sheriff〕的账目等。该职位为1833年《罚金法》〔Fines Act〕所废止。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员Shifang,毕业于国内一流的高级翻译学院,专注翻译各种与员工福利与高管薪酬有关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