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rk of the Pipe

Clerk of the Pipe

〈拉〉财务总卷保管 负责保管财务总卷〔Pipe Roll〕,审查郡长〔sheriff〕的账目等。该职位为1833年《罚金法》〔Fines Act〕所废止。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成昱,毕业于世界顶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各种与集体诉讼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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