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de Civil

Code Civil

《法国民法典》 1804年颁布,历经修订,现仍在法国施行。其名称最初定为法国民法典,1807年拿破仑〔Napoleon〕将其改名《拿破仑法典》〔Code Napoleon〕;后又几经修订,习惯仍称法国民法典。美国路易斯安那州民法典〔Louisiana Civil Code〕的大部分内容即源自该法典。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双语律师Virginia,国内知名法学院民商法专业,擅长翻译各类与公司与并购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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