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de Civil

Code Civil

《法国民法典》 1804年颁布,历经修订,现仍在法国施行。其名称最初定为法国民法典,1807年拿破仑〔Napoleon〕将其改名《拿破仑法典》〔Code Napoleon〕;后又几经修订,习惯仍称法国民法典。美国路易斯安那州民法典〔Louisiana Civil Code〕的大部分内容即源自该法典。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Jessie,毕业于亚洲顶尖的高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各种与能源、自然资源与利用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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