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lective bargaining
劳资谈判;集体谈判 指由僱员团体组织与僱主协会之间以协商方式确定僱佣条款与条件的行为及其过程。根据美国《国家劳资关系法》〔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Act〕的规定,它是僱主与工会代表双方就工资、工时及其他工作条件等寻求达成集体合同的程序。因此,为保持僱佣关系的稳定,排除劳动力交易的障碍,要求谈判双方开诚布公、真诚勤勉地达成协议,但在实际谈判过程中,往往包含着明示或默示的罢工威胁。它与僱员单个谈判〔individual bargaining〕相对。 (→area bargaining; labor disp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