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current jurisdiction

concurrent jurisdiction

共同管辖权;并存管辖权 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法院对同一案件享有管辖权,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任一法院起诉;也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立法、司法或者行政机关或其官员对同一事项都享有管辖权;以及普通法院和衡平法院的共同管辖,联邦法院与州法院的共同管辖;对于两国之间被国界线分开的整个水域来说,也涉及这两个国家的共同管辖权。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资深译员Bryan,毕业于美国一流的翻译学院,专注翻译各种与贸易与海关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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