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sideratum est per curiam

consideratum est per curiam

〈拉〉本法庭认为 普通法法庭判决书开头的正式用语,判决是法庭通过审判程序为纠正错误、补偿损失而作出的决定,因此其使用的语言应是「本法庭认为」〔it is considered by the court〕而非「本法庭判决或决定」〔it is decreed, or resolved〕。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圣强,毕业于一所培养高级翻译以及跨文化事务专家的精英大学,擅长翻译各种与房地产交易及建筑纠纷相关的法律文件。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