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spicuous term or clause
醒目条款(句子) 指书写清晰和醒目。按照美国《统一商法典》〔U.C.C.〕第1-201 (10)条定义,任何条款或句子,如其书写方式使作为其阅读对象的通情达理的人不致忽略,即为「醒目」。印刷的大写标题属于醒目(如大写的「不可流通提单」〔NON-NEGOTIABLE BILL OF LADING〕)。文件中任何字句,如以较大字体或与其他明显不同字体或颜色书写,即为「醒目」。电报中的任何字句均为「醒目」。条款和句子在法律上是否「醒目」应由法院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