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

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

〈美〉制(修)宪会议 为制定或修改宪法而召开的会议。如1787年在美国费城召开的旨在起草美国宪法以取代《邦联条例》〔Article of Confederation〕的制宪会议,美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了修改宪法的两种方式,一是国会以2/3多数建议修改宪法,二是经2/3的州决议要求国会召开修宪会议。任一种方式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经3/4的州立法机关或3/4的修宪会议代表批准,均即生效。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晓琳,法学硕士(国际争议解决方向),擅长翻译各种与复杂跨境争议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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