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mpt of Parliamentglossary / contempt of Parliament, 藐视议会(罪) contempt of Parliament〈英〉藐视议会(罪) 指故意妨碍或企图妨碍议会两院的正当程序,或妨碍议员行使职权,触犯议会特权的行为或不行为,或攻击性地诽谤议员,损害其名声的行为。议会有权惩处此类行为人,包括科以罚金;但对构成诽谤罪的,可移送刑事法院处理。 词条贡献者 双语律师Howard,毕业于法国一流的高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各类与欧美消费者隐私法规相关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