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am nobis

coram nobis

〈拉〉本法院纠错令状 该词的本义是「在我们自己面前」。在英格兰古法中,指在王座法庭纠正已判决案件存在事实上的错误的令状,与要求王座法庭以外的其他法庭(尤其指民诉法庭〔Court of Common Pleas〕)纠正错误的令状〔coram vobis〕相对。后也指要求纠正本法院所作判决存在的事实上的错误的令状。所指事实上的错误通常指在诉讼中未提出某事实,但被告对此并不存在疏忽,而是由于存在欺诈、胁迫或其他可免责的错误,如果在诉讼中该事实得到确认,法庭就不会作出此判决。也称作「writ of error coram nobis」或「writ of coram nobis」。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Federal Rules of Civil Procedure〕已废除了此种令状。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Scott,毕业于一所旨在培养高级翻译专业人才的翻译院校,擅长翻译各种与环境诉讼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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