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nterclaim
n. 反诉;反请求 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中的被告通过法院向本案原告提出的一项独立的请求,以代替就该请求对原告另外提起一项单独的诉讼。在英国,被告要提出反诉时,可在其答辩状中对作为其反诉请求根据的事实另加陈述,并提出其请求法院给予的救济。被告反诉的被告不限于原告,还可以包括应与原告一起就本诉标的向其承担责任的其他人。另外,原告对被告的反诉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再提出反诉。法院可以对本诉和反诉一并作出判决,但如果对反诉难以和本诉一并作出处理时,法院可予驳回,这种情况下,被告必须另外提起交叉诉讼〔cross action〕。在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Federal Rules of Civil Procedure〕第13条对反诉作了具体规定。反诉可以由本诉的一名或数名被告或者被告所代表的人对本诉的一名或数名原告或者原告所代表的人或者原告和被认为应与原告一起承担责任的人提起。反诉一旦成立,将会抵销或降低原告的请求。在联邦和大多数州,反诉分为两种:1强制性反诉〔compulsory counterclaim〕,即当被告对原告的请求与原告在本诉中的请求有逻辑关系,且是基于同一事项而产生的时,被告必须在原告提起的诉讼中提出反诉,否则,在本诉判决生效后,被告将丧失另行起诉的权利,但有例外;2选择性反诉〔permissive counterclaim〕,即如果被告对原告的请求与原告在本诉中的请求不是基于同一事项而产生的时,被告可以自行选择是否提出反诉。 (→cross-claim; cross(-)a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