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rt of High Commission in Scotland
苏格兰宗教事务高等法院 1610年詹姆士六世为推行他在苏格兰强制实行教会主教制政策而设立两个宗教事务高级法院,旨在惩罚教会人员的犯罪。每院由一名大主教主持,由教俗人员组成,权力广泛。1615年两院合并,1638年废除,1664年再度恢复,但很快被终止。
苏格兰宗教事务高等法院 1610年詹姆士六世为推行他在苏格兰强制实行教会主教制政策而设立两个宗教事务高级法院,旨在惩罚教会人员的犯罪。每院由一名大主教主持,由教俗人员组成,权力广泛。1615年两院合并,1638年废除,1664年再度恢复,但很快被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