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gerous instrumentality

dangerous instrumentality

危险物;危险工具 指自身即具有固有的潜在危险之物,如枪支;或指虽本身不具有危险但因操作使用的疏忽而使其具有潜在危险之物,如船舶。在操作使用危险物时应适当注意,以避免对毗邻的财产或人身造成可合理预见的损害,否则,即使其无过错,仍应承担责任。在实践中,僱员操作使用危险工具而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时,僱主应承担严格责任。 (→dangerous weapon;deadly weapon;inherently dangerous)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资深译员Bryan,毕业于美国一流的翻译学院,专注翻译各种与贸易与海关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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