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 anno bissextili

de anno bissextili

〈拉〉闰年法 亨利三世〔Henry Ⅲ〕21年通过的一部法律的名称,晓谕法官,在计算一年期间时,闰年日应与其前一日算作同一日。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员黎川,在一家顶尖澳洲律师事务所的上海办公室担任全职法律翻译,专注翻译各种与澳大利亚业务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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