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 bonis non amovendis

de bonis non amovendis

〈英〉不转移财物的令状 签发给伦敦的郡长〔sheriff〕,在败诉的被告提出推翻原判错误的再审令状〔writ of error〕时,监督被告的财物和牲畜在法庭未对原判错误作出判决前不被转移,以保证判决的执行。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Jack,毕业于一所旨在培养高级翻译专业人才的翻译院校,专注翻译各类与重大诉讼案件有关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