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 Laudibus Legum Angliae

De Laudibus Legum Angliae

〈拉〉〈英〉《英格兰法颂》;《英格兰法礼赞》 为英格兰法学家约翰·福蒂斯〔John Fortescue〕所着。作者在亨利六世时曾任王座法庭首席法官,该书是他和威尔士亲王及其他兰开斯特派〔Lancastrian party〕成员流亡法国时所着。流亡期间他曾被任命为御前大臣。本书采取作者与威尔士亲王对话的形式,用比较的方法探讨了英格兰法律的性质和优点,阐述了作为陪审制基础的伦理原则:宁肯放过有罪者也不能冤枉无辜者。作者警示后人,英格兰的某些君主力图引进大陆法仅仅是为了实行专断独行的统治,因为大陆法认为「帝王的意志有法律的效力」〔quod principi placuit legis habet vigorem〕。全书结尾处是关于一些英格兰法研究团体的情况。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玉晶,毕业于世界顶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各种与风险投资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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