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istrative law 行政法 指规范政府行政机关的组织和活动,调整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公众关系的法律总称。它可以分为三个部分:1授予行政机关权力及确立与这些权力相关的实体法规则的法律;2由行政机关制定的法规,包括行政规则〔administrative rules〕、行政法规〔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行政裁决汇编〔administrative reports〕等;3当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与公民权利相冲突时,调整这些冲突的法律原则和程序。在英美法律制度中,行政法经历了长期的孕育和阵痛过程,目前虽还不很成熟,但已初具规模,摆脱了英美不存在行政法的盲目偏见。现在行政法是英美法学院中教授的、为理解其整个法律制度所必需的一个法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