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tire controversy doctrine

entire controversy doctrine

全部争议原则 指一方当事人在第一阶段的诉讼程序中已决定不予提及的争议内容不得在其后阶段的程序中提出来。诉讼的单位是全部争议,是一切诉因的集合。一切诉因必须合并提出,否则以放弃论。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Gwen,毕业于新加坡知名法学院,专注翻译各类与劳工、雇佣及移民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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