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quivalents doctrine
(专利法)等同论 如果两项发明的功能相同,即以实质上相同的方式进行使用并产生实质相同的结果,那么,即使它们在名称、形式或外形上有所差异,亦应认定该两项发明是相同的。它突破了专利权利要求书的文字术语范围,从而阻止他人以对专利发明进行轻微改动的方式逃避专利侵权处罚。一般而言,越是重大的专利发明,则适用该原则的范围越大。
(专利法)等同论 如果两项发明的功能相同,即以实质上相同的方式进行使用并产生实质相同的结果,那么,即使它们在名称、形式或外形上有所差异,亦应认定该两项发明是相同的。它突破了专利权利要求书的文字术语范围,从而阻止他人以对专利发明进行轻微改动的方式逃避专利侵权处罚。一般而言,越是重大的专利发明,则适用该原则的范围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