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tate in joint tenancyglossary / estate in joint tenancy, 共同保有地产(权) estate in joint tenancy共同保有地产(权) 指二人或数人共同所有的地产,各共有人对共有地产享有同一个权利,如其中一个共有人死亡,该地产整体归其它共有人 。(→joint tenancy) 词条贡献者 译者Gloria,毕业于法国顶尖的高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各种与企业设立相关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