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e simple conditional
〈英〉附条件的非限嗣继承地 非限嗣继承地的保有人附条件地让与非限嗣继承地,条件可以是做某事或不做某事,特定条件成就才达成让与,被让与的地产即成为附条件的非限嗣继承地。在普通法中,附条件的非限嗣继承地是指只限由特定继承人继承的非限嗣继承地,如受让人的某一特定类别的直系血亲后嗣出生,即视为条件成就,受让人即可取得非限嗣继承地,这种地产他可以转让,但如果在生前并未转让,死后就应依让与的条件授予特定的继承人。1285年《附条件赠与法》〔De Donis Conditionalibus〕规定受让人生前不得转让此类地产,因而将其实际上变为限嗣继承地〔fee tail〕。在现代法律中,非限嗣继承地可以附条件地赠与,如条件中规定的事项发生,赠与人可以重新取回并确定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