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 de non recevoirglossary / fin de non recevoir, 拒绝受理的抗辩 fin de non recevoir〈法〉(法庭应)拒绝受理的抗辩 在案件进入实质性审理阶段前,被告依法提出的一种抗辩,说明原告无权起诉,包括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限,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原告的请求已得到满足,或其他使原告丧失起诉权的任何事由。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Fang,毕业于新加坡知名法学院,专注翻译各类与白领犯罪与调查有关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