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eet marriages

Fleet marriages

〈英〉弗利特婚姻 普通法并不以结婚预告、特许或牧师主持为婚姻生效的必要条件。弗利特婚姻为无视教会的权威,在证人面前或由牧师或自称牧师的人主持,在任何自认为合适的地点(常为酒吧间)私下举行的婚礼。参加婚礼的为居住在弗利特监狱内或监狱附近的一群名声不佳的人,他们根本不顾教会的非议。第一宗有记录的弗利特婚姻产生于1613年。自1674年至1754年有过数以千计的这种婚姻。(→marriage)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双语律师Raymond,亚洲知名法学院法律专业,擅长翻译各类与生物科技与制药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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