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ghtglossary / fright, 恐吓, 惊吓 frightn. 惊吓;恐吓 法律中指称受劫者所受的恐吓,应是客观存在的并由行劫者的行为所致,而不是单纯主观想像的或仅因当事者生性胆怯所致。 词条贡献者 译者崇载,国际名校知识产权法专业,擅长翻译有关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和机器人技术领域的法律文件。
intimidation INTIMIDATION, 威胁, 恐吓, 胁迫 intimidation n. (1)胁迫;威胁;恐吓 通常指采用威胁或暴力手段迫使他人做某事或阻止其行使权利的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即加害人故意使被害人陷入即将受到人身伤害的恐惧,这种恐惧不是因受害人胆小所致,但也不必达到使受害人陷入惊惧、恐慌或歇斯底里的程度。也指被胁迫的状态。在英国,1964年鲁克斯诉巴纳德〔Rookes v.Barnard〕一案确定胁迫为侵权行为。 (2) (英格兰古法)胁迫 以暴力或恫吓强迫他人,包括该他人的妻与子,不做其有权做之事或做其有权不做之事,构成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