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ll and satisfactory evidence

full and satisfactory evidence

充分且令人满意的证据 民事诉讼中比证据优势〔preponderance of evidence〕要求更高的一种证明程度。在制定法规定仅依充分且令人满意的证据可准予离婚的情况下,并不意味着对原告的证言〔testimony〕必须加以佐证。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徐玲,知名法学院保险法专业,专注翻译各类与保险追偿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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