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ll and satisfactory evidence
充分且令人满意的证据 民事诉讼中比证据优势〔preponderance of evidence〕要求更高的一种证明程度。在制定法规定仅依充分且令人满意的证据可准予离婚的情况下,并不意味着对原告的证言〔testimony〕必须加以佐证。
充分且令人满意的证据 民事诉讼中比证据优势〔preponderance of evidence〕要求更高的一种证明程度。在制定法规定仅依充分且令人满意的证据可准予离婚的情况下,并不意味着对原告的证言〔testimony〕必须加以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