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ll court of divorce

full court of divorce

〈英〉离婚扩大庭 由一名常任法官〔Judge Ordinary〕和其他两名原离婚和婚姻案件法院〔Court for Divorce and Matrimonial Causes〕的成员共同组成的一种法庭。它具有部分初审管辖权和部分上诉管辖权,后于1881年合并于上诉法院。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Jerry,毕业于亚洲顶尖的高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各种与政府调查与白领犯罪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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