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eral verdict with interrogatories
〈美〉附书面问题的概括裁断 在民事诉讼中,法官可将与作出裁断所必要的事实争议有关的若干问题提交给陪审团解决,法官应当给予陪审团必要的解释或指示,以使其能够对这些问题作出答覆,并作出概括裁断。如果陪审团的答覆和裁断是一致的,法官即可据其作出判决;如果对各个问题的答覆是一致的,但与裁断有不一致之处,法官可依答覆作出判决,而不管裁断如何,或者要求陪审团进一步考虑其答覆和裁断,也可以命令重新审判;如果各个答覆互不一致,且有一个以上的答覆与裁断有不一致之处时,法官不能作出判决,但可以要求陪审团进一步考虑其答覆和裁断,或命令重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