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ds bargained and sold

goods bargained and sold

已达成交易并售出的货物 旧时简约之诉〔assumpsit〕中的一种诉因,即货物已经售出但尚未交付。货物虽未交付但所有权已转移,买受人应按合同支付价款。 (→goods sold and delivered)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双语律师Philipp,国际知名法学院法律专业,擅长翻译各类与医疗保健相关诉讼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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