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ds bargained and sold

goods bargained and sold

已达成交易并售出的货物 旧时简约之诉〔assumpsit〕中的一种诉因,即货物已经售出但尚未交付。货物虽未交付但所有权已转移,买受人应按合同支付价款。 (→goods sold and delivered)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Julie,毕业于一所培养最顶级翻译人才的语言学院,专注翻译各类与欧洲通信法规有关的法律文件。
Scroll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