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d

had

v. 开始;提起 该词用于规定不得提起有关取消抵押物回赎权或信托契据的诉讼的制定法时,即意为开始。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Celia,毕业于新加坡知名法学院,专注翻译各类与酒店、博彩及休闲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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