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ged, drawn and quarterted

hanged, drawn and quarterted

(英格兰古法)吊起、剖腹和肢解(吊剖分尸刑) 古代对犯有叛国罪者所处以的一种酷刑。据说在1241年被引进采用。具体做法是指将罪犯系于马尾或置于囚车或雪撬上押赴刑场。将罪犯吊至半死后,剖其腹并焚烧其内脏,而后将其头颅砍下,再将其尸体裂为四段,与头颅皆悬挂于公共场所示众。此刑罚后演变为先将受刑人吊死,再执行其余程序,这一点由1814年《叛国罪法》〔Treason Act〕予以确认。1870年《褫权法》〔Forfeiture Act〕将这种刑罚改为单独适用绞刑。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员Susanne,知名国际商学院金融专业,专注翻译各种与并购诉讼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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