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mless error doctrine

harmless error doctrine

〈美〉无害错误原则 依该原则,上诉法院不会因审判过程中的轻微或无害的错误而撤销原审法院的判决。所谓无害错误指任何轻微的、形式上的或纯理论上的、没有侵犯当事人的实质权利和对判决没有影响或仅有极小影响的错误。它不构成准予对案件重新审理,或撤销陪审团裁断,或撤销、变更法院判决或裁定的根据。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员何巍,毕业于欧洲一流的高级翻译学院,专注翻译各种与生命科学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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