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 p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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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人头税 诺森伯兰郡郡长〔sheriffs of Northumberland〕每7年间向该郡居民强征两次金额为40英镑的费用,供自己使用,即在第3个年头和第4个年头征收。该费用称为人头税或人头银。人头税为1444年一项法律所废止。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Frank,毕业于英国一流的高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涉及交通物流领域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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