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iot

heriot

〈英〉上佳牲畜贡赋权 领主拥有的一种权利,在封臣死亡时,其上佳的牲畜应上贡给领主,即使牲畜不在领地内,领主仍可以捕获它。早期,这种贡赋权主要是死亡的封臣的马匹及装备上贡给领主,以利于后来的封臣运用这些马匹及装备作军事防御。1922年及1924年的《财产法》规定可以用等值的金钱支付替代应上贡的牲畜,该权利变为可追索的民事债务,受时效限制。该贡赋权分为三类:1封建役务贡赋权〔heriot service〕,它只作为1285年《封地购买法》前设立的完全保有地产权的附属权利而存在。领主对死亡封臣遗产中的上佳牲畜享有权利,可以捕获或扣押的方式实现这一权利。2可诉贡赋权〔suit heiot〕,即对死亡的佃户的一些动产的权利,依据现代作出的完全保有土地授予或租佃而保留。这种权利并不局限在上佳牲畜或者死亡佃户的遗产情形,它实际上是一种租金,领主可以扣押或者提起诉讼来实现该权利,但不可占有它。3习惯法上的贡赋权〔heriot custom〕,这种权利一般只在公簿地产权〔copyhold〕中存在,它不是扣押,而是根据特别的习惯规则来实现,在一些其他方面完全受地方性习惯的调整。最初,「heriot」与「relief」同义,诺曼人征服英格兰后,「relief」用于自由民〔free tenant〕,而「heriot」则用于维兰〔villein〕。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Jerry,毕业于亚洲顶尖的高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各种与政府调查与白领犯罪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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