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we v. Lord Dartmouth
〈英〉豪诉达特茅斯勋爵案 该案发生于1802年,其判决确立了如下原则:在没有证据证明遗嘱人有相反意图时,就应当推定留有剩余动产的遗嘱人是意图让所有的受遗赠人在继承中享有同样的东西。因此,遗产中具有消耗性和可归复性的部分应当进行转换(例如在终身地产保有人与剩余地产权人之间转换),并在那些被认为具有永久性特征的投资项目中进行投资。该项规则后又有许多公认的例外情形。
〈英〉豪诉达特茅斯勋爵案 该案发生于1802年,其判决确立了如下原则:在没有证据证明遗嘱人有相反意图时,就应当推定留有剩余动产的遗嘱人是意图让所有的受遗赠人在继承中享有同样的东西。因此,遗产中具有消耗性和可归复性的部分应当进行转换(例如在终身地产保有人与剩余地产权人之间转换),并在那些被认为具有永久性特征的投资项目中进行投资。该项规则后又有许多公认的例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