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mediate notice of dishonor

immediate notice of dishonor

〈美〉拒付即刻通知;即刻拒绝承兑通知 《流通票据法》〔Negotiable Instruments Law〕规定,除非有正当的迟延理由,持票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背书人和出票人发出关于付款人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的通知,否则,前者可能丧失对后者的追索权。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译者Terris,毕业于国内一流的高级翻译学院,擅长翻译各种与政府合同相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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