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angible property

intangible property

无体财产;无体财产权 与有体财产(权)〔tangible property〕相对,指不具有物质实体,仅系人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之间关系的权利。其通过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之制裁相联系而获得法律的承认,并根据宪法的正当程序条款而与动产、不动产受到相同的保护。多用于税法中,指该种财产不具固有的、市场化的价值,而仅系价值的代表或证据,诸如可强制执行的请求、可偿付的债权、股票、票据、知识产权、特许权等。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王漾,在一家顶尖英国律师事务所的上海办公室担任全职法律翻译,专注翻译各类与大中华业务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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