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int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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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管理破产财产 对于两项或两项以上的破产财产,通常涉及多个债务人,于此场合合并在一个案件中联合办理各种管理事项,包括通知各债权人,以便更有效率地结案。如果在系属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案件牵涉一对夫妻,合伙和至少一个合伙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业合伙人,或一项商业和一个分支机构,此时破产法院可宣告联合管理破产财产。其目的是提高办理两个案件的行政效率,但不应影响债权人的实质权利。亦称procedural consolidation。


专业法律词汇 词条贡献者
法律翻译Scott,毕业于新加坡知名法学院,专注翻译各类与豪华住宅买卖有关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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